2010年2月2日 星期二



學測英文作文 黃玟君:創意結局 閱卷老師青睞
2010/02/02
【聯合新聞網/文/黃玟君(台科大應用外語系助理教授)】

圖片來源/取自大考中心網站公布試題


大學學測落幕,今年英文作文的題型和前幾年並沒有太大的差別,一樣是「看圖說故事」,屬於「描述文」的範疇,也就是考生必須描寫四張相互關連的圖片,將之編寫成一個故事;不過今年較特殊的是,第四張圖必須由考生自行發揮想像力,將故事做個結尾。

「描述文」的寫作重點在於,考生要把對人物和景物觀察所得的感覺,清楚且詳細地寫出來。
因為題目要求不得少於120字,因此考生可以先就第一張圖中麵攤的陳設、老闆娘與小男孩的關係、男子與手提袋等加以描述。第二張圖是關於老闆娘與男孩發現手提袋內有鉅款,這裡可以用平鋪直敘的方式寫作,也可採用對話的方式進行,若選擇後者,便會用到「直接引述句」,這時務必記得在引述對話時,必須使用「逗號」(,) 而非「冒號」(:),因為「冒號」是中文的用法,非英文用法,切忌混淆。此外,引號 (“ ”) 內的對話第一字必須大寫,引述句結束時,要記得將最後的標點符號放在「右引號」(”) 內。第三張圖則可描述男子所處的地方,並生動描述男子丟掉鉅款時焦慮緊張的樣子。

第四張圖通常有兩個大方向:第一是老闆娘與男孩決定將錢交給警察,男子找回失物、第二是老闆娘與男孩決定將錢留下,做某種用途。雖說第一種書寫方式較符合「社會期望」,但並不表示選擇寫第二種的考生就一定不能得高分,因為畢竟英文作文要測驗的是學生的英文能力,而非其道德觀。

若考生捨這兩種方向,寫出更具想像力及創意的結局,也很可能得到閱卷老師的青睞,畢竟老師們必須閱讀成千上百的文章,能讓其眼睛一亮的結局都有被加分的可能。

最後提醒考生兩個重點:第一、「描述圖片」的文章最好全篇以「過去式」書寫,且盡量不要在時態上出現混淆。第二、「英文作文」不是「中文作文」,英文不像中文是考生的母語──寫中文作文時可以洋洋灑灑,寫英文作文時受限於英語能力,考試的重點不在於考生是否能用華麗的詞藻與繁複冗長的句子來寫作;相反的,能夠「了解英文作文的組織結構、並寫出正確無誤的英文句子」才是英文作文得高分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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